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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52″

    失火罪情节较轻规定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收听量:901 2018-09-14
  • 39″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追诉。

    (1)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收听量:901 2018-05-25
  • 57″

    非法拘禁赔偿怎么算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如果是非法拘禁行为,这个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或者是死亡的,应当赔偿以下一些项目,比如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护理费等。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收听量:900 2018-09-15
  • 37″

    诈骗罪入狱后还可以假释吗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诈骗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诈骗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收听量:900 2018-09-05
  • 1′1″

    检察院批捕起诉时间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具体时间是不确定的,它与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有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

    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能退回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退回两次。

    收听量:900 2018-05-28
  • 52″

    危险驾驶怎么处罚

    姚瑶律师

    姚瑶律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收听量:899 2018-06-19
  • 1′19″

    公民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直接扭送到司法机关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遇到下列情况,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遇到这种情况,经常是不能及时通知司法机关,或者容易使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后逃跑。如果公民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司法机关,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制止犯罪和协助司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抑制,有助于社会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当然,我们在提倡同犯罪作斗争的同时,还要提醒大家注意斗争的方式。特别是对付正在实施犯罪的人,更应当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因为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往往带有凶器,所以既要敢于将其扭送到司法机关,还要防止被其伤害。

    (2)通缉在案的。对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在进行侦查后,对在逃的嫌疑犯,一般都要发出通缉令。但是犯罪嫌疑人不管逃到哪里,总要接触到社会,混迹于人群之中。


    收听量:898 2018-09-26
  • 37″

    哪些民事行为无效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我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收听量:898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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