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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34″

    刑法240条规定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涉及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规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收听量:533 2018-06-29
  • 1′25″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伤残鉴定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二是工伤伤残鉴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收听量:532 2018-08-15
  • 2′7″

    死刑复核程序流程

    周玲律师

    周玲律师

    死刑复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收听量:532 2018-06-06
  • 1′33″

    盗窃罪即遂标准

    交通婚姻团队律师

    交通婚姻团队律师

    1、盗窃罪即遂以行为人非法占有被盗财物为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准确理解为,行为人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其中包含财物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对财物失去控制和行为人对财物的控制两个元素。对盗窃罪即遂标准的把握,不仅有助于对行为人的定罪量刑,同时,还影响到对介入犯罪行为的正确认识:即遂后介入,不能构成共犯。

    2、盗窃特定状态下财物行为的定性。一般情况下,盗窃行为获取他人财物即告完成,但是,如果盗窃的财物出于特定状态,如保险柜、信用卡等,行为人的盗窃行为往往分多步完成,表象上构成两个或多个“即遂”:控制保险柜、信用卡___取出财物等。此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活动财物为即遂标注,则,他人在行为人获得财物前介入,构成共犯。

    3、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之后的即遂问题。依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使用暴力者,构成抢劫罪。此时,行为人的行为包含这两种即遂表象:盗得财物和抢劫完成。但是,此种犯罪是否即遂,应当依据抢劫罪即遂标准来判断;有一种例外,即,在此种转化过程中,行为人具备劫得财物或致人伤害结果之一即构成抢劫罪即遂。

    收听量:532 2018-05-25
  • 21″

    拒传、假传军令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张晓旭律师

    张晓旭律师

    [刑法条文] 第四百二十二条 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收听量:531 2018-05-23
  • 1′6″

    拘禁多长时间构成非法拘禁罪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超过24小时的,应予立案。

    1.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上,高检院作出如下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予立案。

    2、对普通公民非法拘禁多少个小时,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是否参照此标准,各地法院认识不一。

    3、在实践中,要结合非法拘禁的情节进行综合判断,比如,非法拘禁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是否有殴打或者侮辱等情节。也有非法拘禁6个小时以上即刑事立案的案例。

    4、在没有打人、捆人等过激行为的情况下,普通公民构成该犯罪一般以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为准。


    收听量:530 2018-09-17
  • 39″

    检察院为什么不可以复议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根据《刑诉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收听量:530 2018-05-28
  • 37″

    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开庭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可延长至3个月;案件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1个月,可延长至1个半月,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次,每次1个月;检察院移送法院审判期限简易程序为20天,普通程序为2个月,可延长至3个月,法院同样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2次,每次1个月。

    收听量:529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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