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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11″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孙欢欢律师

    孙欢欢律师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需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才能成立犯罪,情节是否严重,也是检察机关决定是否立案予以追诉的标准。那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呢?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何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一)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二)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三)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四)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收听量:566 2018-05-29
  • 1′22″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是指什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是指采取窝藏犯罪分子或者作假证明等方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为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或者进行毒品犯罪得到的财物隐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追查的行为。

    为犯罪分子“转移”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或者进行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机关对毒品或者进行毒品犯罪所得财物追缴的行为。“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是指当司法机关追查毒品和赃物,向其询问时,故意不讲毒品、犯罪所得财物隐藏处的行为。

    收听量:566 2018-05-25
  • 43″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收听量:565 2018-09-21
  • 3′4″

    抢夺罪数额的认定是多少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根据我国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和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按抢劫罪定罪处罚。那么具体数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罪刑事案件这一个司法解释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是数额较大,3万至8万以上是数额巨大。那么20万以上至40万万元的是数额特别巨大。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款规定标准的50%确定。因抢夺抢劫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洪强受过行政处罚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这些属于数额减半,认定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一导致他人重伤的。第二,导致他人自杀的。第三,具有本节是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节时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50%的。

    收听量:565 2018-09-10
  • 36″

    刑法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收听量:565 2018-08-31
  • 1′1″

    公民能查阅法院的判决书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视情况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院的生效判决书,都应当在互联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但是,如果判决书属于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从网上是不能查到相应的判决书的: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第四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收听量:563 2018-09-26
  • 1′51″

    翻供影响自首的认定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原则上只要行为人在任一诉讼阶段有推翻原供、拒不承认本人罪行行为的,即不应以自首认定;只有行为人在整个诉讼阶段自始至终如实供述本人罪行的,方可以自首认定。所以翻供影响自首认定。

    收听量:563 2018-09-21
  • 38″

    开设赌场如何争取缓刑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收听量:563 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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