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43″

    罚者不打打者不罚的论调有法律根据吗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没有。国家根据法律的制裁有民事的和刑事的两种,一般民事的制裁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为原则,予以强制执行就够了;而刑事上对犯罪分子的制裁就不指是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问题,同时还应该给予惩罚。“罚者不打,打者不罚”是犯罪分子毫无根据的狡辩。


    收听量:614 2018-09-25
  • 1′9″

    强制戒毒期限

    蔡景峰律师

    蔡景峰律师

    强制戒毒期限。强制戒毒主要是指公安机关针对一些吸食或者是注视毒品的吸毒人员,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措施。一般来说,强制戒毒期限为3到6个月。当然了,如果在这个3到6个月的期限满之后,强制戒毒所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的话,不得超过一年。


    收听量:614 2018-08-24
  • 57″

    报警不立案是怎么回事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在我国,控告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主要由两种,一是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收听量:614 2018-05-26
  • 1′6″

    取保候审保证金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收听量:613 2018-09-17
  • 1′2″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收听量:613 2018-09-14
  • 1′54″

    抽逃出资罚多少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根据我国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为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是抽逃出资的定罪量刑的标准。

    因此,抽逃组织不仅要判刑,还要处罚金,罚多少呢?就是处罚以抽逃出资金额的2%以上,10%以下的罚金。

    收听量:613 2018-08-14
  • 59″

    判缓刑罚金不交会怎样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人民法院本身,对被告人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那么是不能随意改判的。

    罚金刑是一种财产刑,被判决宣告缓刑的被告人不缴纳罚金,人民法院会强制缴纳,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

    如果因为遇到不可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处罚。当然,有能力缴纳罚金而拒不缴纳,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被撤销宣告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收听量:612 2018-07-11
  • 27″

    刑事案件审判管辖是指什么

    李佳佳律师

    李佳佳律师

    审判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审判案件权限的划分。有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之分。法定管辖指法律规定的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裁定管辖指由法院裁定的管辖,包括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收听量:612 2018-06-27
刑事辩护语音解答排行榜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