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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37″

    民法对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是多久

    曹书珍律师

    曹书珍律师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收听量:947 2018-06-04
  • 1′32″

    租赁商铺合同注意事项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关于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收听量:946 2018-06-27
  • 1′18″

    农村房子买卖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在农村的房屋买卖纠纷中,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会引发很多纠纷,比如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交付房款、过户、交付等。另外还可能是因拆迁分配引起的纠纷,以及由于买家不属于本村村民,不具有购房资格,因此卖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

    在起诉书中一般要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如果一方是公司,要写明对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所担任的职务。注明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然后需要写明诉讼请求,是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还是确认合同无效、支付房款,还是与对方解除合同等,最后再写明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要简单扼要,将主要的案件事实说明即可,不需要陈述过多与案件无关的事实。

    收听量:944 2018-09-17
  • 55″

    房屋租赁税该应该由谁交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根据其规定,税费缴纳,税金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从租赁业务实施来看,除非租房费用可报销,租客会要求房东备案,基本上所有房东担心税收,都不会主动备案。虽然房租税的缴税主体是业主,但实际上,大多数房东都会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租客。相当多的出租屋主坦承,征税后首先会保证自己的收入不减少,把租房税转嫁给租客也理所当然。

    收听量:941 2018-09-18
  • 1′14″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有效的。

    房产证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必备要件,出卖无证自建房屋属于有权处分。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第一,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只要合同内容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过当事人签字后即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该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

    第二,根据我国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只能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才可以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所以您不能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收听量:941 2018-09-17
  • 1′29″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二手房购买注意事项一:核实卖方身份选择可靠中介

    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选择中介,要选择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过户后房与款两 清。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这是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的前提。

    二手房购买注意事项二:确认产权

    需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与房主是否一致,产权的性质和内容,包括面积、地址及标准价房的分配比例。同时,还要验看正本、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此外,还要知晓二手房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的不同牵涉到成交过程的复杂程度,也牵涉到买房收益的分配问题,最终影响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收听量:938 2018-09-13
  • 1′1″

    房贷可以提前还款吗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是可以的。

    一般办理提前还款,需要先向银行预约,具体可以咨询贷款银行相关政策。

    提前还贷的流程为:  

    第一步:先查看贷款合同中有关提前还贷的要求,注意提前还贷是否须交一定的违约金。  

    第二步:向贷款银行电话咨询提前还贷的申请时间及最低还款额度等其他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第三步:按银行要求亲自到相关部门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第四步:借款人携相关证件到借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相关手续。  

    第五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表》并在柜台存入提前偿还的款项即可。

    收听量:941 2018-09-10
  • 1′16″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

    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按照该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收听量:935 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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