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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8″

    买房贷款收入证明怎么开

    肖云崇律师

    肖云崇律师

    收入证明由单位开具。实务中因为不排除单位或者朋友公司帮个忙随意开具假证明的可能性,所以通常贷款行会要求提供其他客观证据,比如银行流水、税单。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收听量:605 2018-05-30
  • 27″

    物业税率是多少

    万鹿勇律师

    万鹿勇律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发布,通知附件明确了全面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物业管理行业属于第8项商务辅助服务中企业管理服务类,因此该类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收听量:605 2018-05-29
  • 50″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

    庞石磊律师

    庞石磊律师

    (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2)、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

    (3)、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4)、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收听量:605 2018-05-26
  • 2′16″

    商铺租赁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作为商铺租赁合同,第一个首先要注意的就是要核实清楚出租人是否是商铺的所有权人,他的产权证照是否齐全。第二个要约定清楚租赁期限多少年,从哪年哪月哪日开始到哪年哪月哪日期。第三个方面要协商约定清楚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是否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是多少,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计不计利息等等。第四个方面,要约定清楚可不可以装修,合同期满。对装修的怎么处理。第五方面,要约定清楚承租人是否可以转租,不同意转租,如果出现转租,将承担什么责任。第六方面,要约定清楚租赁期间物业费水电气费,由哪一方缴纳。第七个方面,要约定清楚税费的承担。第八方面要约定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收听量:604 2018-09-15
  • 26″

    经济适用房有产权吗

    肖云崇律师

    肖云崇律师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

    收听量:604 2018-05-29
  • 19″

    购买二套房契税是多少

    万鹿勇律师

    万鹿勇律师

    根据财税[2016]23号文的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收听量:604 2018-05-29
  • 1′0″

    离婚房产析产公证费用

    周玲律师

    周玲律师

    四川实行按案标的额分段累加计收:

    标的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0.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0.2%收取;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1%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05%收取;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4%收取;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按0.02%收取;超过1亿元部分,协商收费。

    收听量:595 2018-06-06
  • 33″

    二手房公证和过户的区别是什么

    万鹿勇律师

    万鹿勇律师

    公证指的是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可以确保买卖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但是合同生效后仅产生债权效力,并不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

    根据《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过户就是对房屋所有权变更的登记,因此过户之后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收听量:595 201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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