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11年6月份司机赵某,开车正常通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突然行人吕某闯红灯,赵某紧急之下刹车,但吕某还是因受到惊吓,突发心脏病,当场死亡,其家属事后找到赵某要求赔偿,赵某拒绝,事后吕某家人委托朱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对吕某的死亡赔偿80万,赵某称当时自己是正常通过红绿灯,吕某突然走出来闯红灯,我紧急刹车了并没有撞到他,经法院审理后认定,吕某闯红灯导致突发心脏病死亡是自己过错造成的,应付全责,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赵某对吕某的死亡作出5%的补偿,该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朱律师合法收取律师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