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15年6月,王某向朋友借了10万块钱,朋友给他转账的时候因为他给错了银行卡号便打到张某的卡上,然后他就给张某打电话,说明朋友给自己转钱的时候自己写错了卡号,所以钱打到了他哪里,麻烦他归还,没想到张某直接拒绝,不同意归还,几经协商还是不同意归还,王某没办法便委托徐加佳律师诉讼至法院,要求将其10万元归还,张某一直不承认,就说那个钱是他父母在他转的,经法院查证后确定10万块钱是王某朋友要转给王某的,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在3天之内将钱归还王某,该案件涉及金额10万元,徐加佳律师合法收取吴某律师费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