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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58″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工程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按照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按照上述规定,诉讼时效应从承包方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工程纠纷中应从发包方违约时起算,发包方违约之时应是“结构验收后60日”后的第二天,诉讼时效应从此时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收听量:678 2018-08-27
  • 1′14″

    总包人收到工程款后再向分包人支付的如何认定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1) 适用该约定的前提是分包合同有效,如果分包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的付款限制约定也当然无效,不再适用。

    (2) 既然分包人对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要共担风险,其对建设单位的支付状况应享有知情权,总承包人也有义务向分包人提供业主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相关信息,如未结算与支付,拟采取的追索措施等。发生纠纷后,由于分包人对建设单位与总承包人之间是否结算、建设单位是否支付工程款以及支付工程款的数额是不清楚的。

    (3) 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总承包人拖延结算、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达成结算或怠于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款债权,或者总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另行约定推迟付款期限等情形。


    收听量:670 2018-09-26
  • 1′22″

    什么是建筑面积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净面积。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为辅助生产或辅助生活所占的净面积,例如居住建筑物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所占的面积。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的总和称为“有效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墙、柱等结构所占的面积。 建筑面积也称建筑展开面积,是建筑行业的专业有名词,与实用面积及实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是一个表示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也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围水平截面进行计算,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收听量:651 2018-09-26
  • 48″

    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十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2)重伤二十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二人以下;(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收听量:648 2018-07-13
  • 1′10″

    挂靠包括哪些情形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四)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六)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收听量:637 2018-09-26
  • 1′30″

    不具有资质的挂靠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即挂靠协议签订后,挂靠者在建设施工活动中,与挂靠协议以外的第三者发生经济往来,由此产生纠纷,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等。当挂靠者(企业)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发生经济行为时,被挂靠者作为合同主体应当承担合同责任,但其对挂靠者的经营行为不予管理,对与工程发生合同关系的合同相对人更无选择权,因此挂靠者也应承担合同责任,但要有所区别,要考虑合同相对人行为时对挂靠情况是否明知。当合同相对人对挂靠事实明知时,则说明其行 为时实际的交易对象为挂靠者,名义的交易对象则为被挂靠者,其对此存在一定的过错。同时考虑到被挂靠者责任承担能力通常强于挂靠者,在这种情况下,挂靠者 应首先承担责任,在挂靠者履行不能时由被挂靠者承担补充的民事责任。


    收听量:618 2018-09-26
  • 46″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招标投标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收听量:616 2018-09-26
  • 56″

    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人民法院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应当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依法作出认定。

    发包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而签订的施工合同,一般也应当认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相关手续的,可以认定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取得与否,不影响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效力。

    承包人跨行政区域承揽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因未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手续而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收听量:576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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