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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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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保证金质押合同生效条件,保证金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两个,

    一个是保证金账户的特定化。根据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客户在银行开户的类型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以及专用存款账户。

    该办法13条规定,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那么为担保目的而在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即可采用专用存款账户形式。如果当事人将保证金账户区别于出资人的一般结算账户,使该账户资金独立于出资人的其他财产,那么就构成保证金质押的特定化。反之,如果当事人以一般结算账户设立保证金质押,这不符合特定化的要求,这是第一个生效的条件。

    第二个就是要保证金,要移交债权人占有,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5条的规定,移交债权人占有本质上是要求债权人能够实际控制掌控这个保证金。存款货币虽然不能以动产占有的方式进行移交控制,但是实践中往往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控制的转移,及当事人与存款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约定账户内资金,除非依照职权人的指令,不得对账户内资金进行操作。同时账户密码由执权人设定,或将预留的印鉴交给执权人占有。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收听量:957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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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失业金要哪些材料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

    第三十一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凭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但其享受待遇期限不超过二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领取。

    第三十二条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

    第三十三条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前次失业的享受待遇期限有剩余的,应当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享受待遇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收听量:957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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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根据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造成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收听量:953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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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合同的认定机构有哪些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商业保险签订流程。商业保险签订的流程一般分以下三个阶段。首先第一你要认真细致地了解你所要购买的这种商业保险的内容特点费率,保险金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等。这个一般是通过听讲座或者是业务员给你讲解咨询。第二个阶段,当你选定了这种商业保险的时候,就要看商业保险公司给你提供的格式空白合同。一般的保险公司都有相应的格式合同。

    你要认真看,了了解这个合同当中一些名词术语的含义,比如保险人B保险人受益人投保人,这些名字概念的含义,特别是注意里面的免责条款,哪种情况下免责?你要弄清楚,一般是用粗体制黑体字给你标识出来。要理解透,以及br保险责任的范围要明确。这一切理解透了,没有异议了,清楚了。在正式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签订合同生效的一些依据,签字或者盖章,有的是既要签字又要盖章,签署日期啊等等。一般就是经历这三个流程。

    收听量:951 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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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沒有盖章有效吗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的中买方和卖方都签字的情况下,不影响该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约定。但是对于居间方,这个合同对居间方没有书面合同的效力。因为居间方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居间方应该月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没有盖章的,要看有没有签字,有签字的,合同有效。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收听量:941 2018-08-24
  • 2′26″

    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听量:938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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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合同的期限有限制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集体合同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为1年,最多不超过3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及符合要求的有关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日为集体合同的期限起始日。

    参考法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收听量:933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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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实践合同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收听量:928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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