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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吗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是绝对免责的,特定情形下也要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收听量:689 2018-09-01
  • 3′18″

    贷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签贷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

    (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银行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三)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注意,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证据,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应当履行两项义务:一是通知义务,即将停止发放贷款的事实、理由及时告诉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即继续按约发放贷款。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银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收听量:688 2018-09-10
  • 44″

    买方做阴阳合同算违约吗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买卖时做阴阳合同本身就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当然,也算是严重的违约行为的。因为买卖合同里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包括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等,都有可能给对方带来经济损失。由于价格、付款方式约定不清楚或者没法确定为真实意思,那就可能导致部分条款(特别是价格条款)不具有约束力,进而导致买卖不能顺利进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收听量:687 2018-09-06
  • 2′36″

    租赁厂房合同注意事项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租赁厂房合同注意事项,要注意哪些问题呢?首先要写清楚租赁双方的基本情况,姓名名称住所等等。

    第二个方面要特别写清楚,租赁屋厂房的位置,面积功能用途状况里面的设备设施等等要写具体详细。

    第三个方面,要写清楚租赁的期限要精确到日。第四一个方面要写清楚,厂房租赁的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第五个方面,要写清楚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排污费及其他费用的由谁承担?

    第六一个方面,要写清楚租赁物厂房在使用过程当中的维修责任及费用负担。第七个方面要写清楚,在租赁期间是否可以转租转让。

    第七方面要写清楚违约责任。一旦乙方违约,要约定清楚,要承担什么责任。第八一个方面和可以写清楚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条件等等。

    收听量:687 2018-08-09
  • 1′40″

    解除合同赔偿金与补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解除合同赔偿金与补偿金不是一个概念,经济补偿金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不是一回事。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合法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除了结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外,只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关键要看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只有违法解除才需要支付赔偿金。


    收听量:686 2018-08-23
  • 33″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流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流程如下: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收听量:685 2018-08-20
  • 1′11″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是谁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只有保险合同法律上的主体,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所以投保人与保险人是合同当事人没有疑问。其中投保人是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给付或者赔偿保险金的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要区分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人中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特有概念,财产保险中没有受益人的概念。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关系人指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收听量:684 2018-09-27
  • 54″

    不动产赠与合同怎么写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不动产赠与合同需要由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需要写明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坐落,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约定清楚何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交易税费的负担。

    若是已经被人民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已设定抵押权的不动产,经抵押权人同意也可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建议最好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

    收听量:683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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