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张某与赵某在网上相识,张某得知赵某刚满14岁,便对赵某起了歹心,诱骗出来与其见面,将其带至宾馆强迫与其发生关系,赵某回家后父母觉得赵某不对劲,在各种追问下得知事情真相,然后报警,张某声称一切都是赵某诱惑他导致的,随后赵某父母委托唐律师提起诉讼,张某强迫要求与赵某发生关系,要求张某负刑事责任,张某一直辩称自己并不知道她14岁,都是她诱惑他导致的,后经法院审理判决,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件涉及金额50万元,律师合法收取原告赵某家人律师费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