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需要专项救治的重大疾病 在众多特殊疾病范围之内,国家规定对15项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像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疾病,医疗机构在接收患者后的第一时间会启动专项救治程序。 2、报销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补偿比例 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可达85% ,五十岁以上的城镇职工在此基础上增加2% ,年龄达到六十岁则提升至89%,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获得的报销比例可增加6% ,八十岁以上包括八十岁的老人可享受到93%的报销比例,整体来讲不能超过100%。除此之外的城乡居民,如果属于低档次缴费或者学生儿童,报销比例维持在50%,高档次缴费的则按照65%的比例进行报销。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二)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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