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首页 > 语音解答 > 房产纠纷律师语音解答 > 物业纠纷律师语音解答 > 车位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车位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更新时间: 2020-01-09 16:34:00
00:00 42″

律师语音内容:

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时间按照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

如果合同约定车位交付业主后,不论车位是否使用,物业服务即开始发生,那么业主应当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但是如果业主发现车位在未使用的期间内,管理人员在该业主的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的车辆,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业主可对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提出相应的抗辩。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车位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28″

    车位管理费包括哪些

    高发星律师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对于车位管理费都没有明确的标准或者规定,因此各小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再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内容,并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

    收听量:877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收听量:914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物业管理费是从开始交楼开始交吗


    物业费自房屋交付起即应缴纳,业主需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费用。若业主违反约定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业主委员会将敦促补交;逾期未缴,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依法起诉至人民法院。

    ......
  • 继承开始之日从何时开始


    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
  • 物业管理费应该从何时开始交纳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物业管理费应该从何时开始交纳问题带来帮助。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管制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 车位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的呢?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 物业管理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纳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费都是在办理集中入住的时候交纳物业费(预收一般不超过一年的物业费)。
    (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
    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
    二)管理者酬金;
    (十
    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
    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
    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1、物业的收费标准
    首先受到国家有关法规的制约,
    其次收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大家要看好,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
    2、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按照合同应该提供的服务和按照业主委托提供的额外服务),按照规定要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等。
    3、有些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协商确定的;有些是一定要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再具体一点的话,就是有些一次性收完,有些定期收取,还有一些比较灵活,现搞现收。
    4、不用担心物业的定价不合理或者乱定价,物业费定好了之后,每次收费需要去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批缴费原件,这两者也会对物业费是否明码标价,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解答律师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山东博睿(淄博)律师事务所

高发星律师,担任山东博睿(淄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公司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等侵权责任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及思考。本人曾在某大型国企工作几年,对于公司管理及风险防控有较深认识。身为律师,当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努力在法律的框架内,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