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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

更新时间: 2020-01-02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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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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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 工伤保险待遇;不存在伤残的,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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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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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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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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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书是确定劳动者工伤的主要依据,劳动者可以根据这类工伤认定书要求相应的赔偿。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积极的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到我国劳动部门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对自身的工伤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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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职业/工种/工作岗位,事故时间,事故地点,诊断时间,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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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补充。rn工伤保险条例rn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n(一)工伤认定申请表;rn(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n(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n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n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您好!我是专业处理工伤的,请加我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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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能否推翻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人民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工伤认定结论,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生效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即生效,不过,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三、工伤认定决定书包括哪些基本信息《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5、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6、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综上所述,劳动保障部门中的工伤科负责进行认定及鉴定工作。经做出决定之日起,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工人对里面的内容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权,也就是说,即使工伤认定决定书具备效力,也是可以推翻的,工人完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主张诉求。

解答律师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张海啸,男,温州市龙湾区人,法学本科学士学位,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工作期间办理了百余起刑事、民事案件,曾参与办理龙湾区担保巨头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二审改判撤销集资诈骗罪;办理王某某盗窃案、王某某污染环境案,获得公安撤案结果;办理李某、杨某寻衅滋事案,王某某盗窃案,张某某医药公司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获得检察院不起诉结果;办理管某某拒执罪仅单处罚金;办理赵某某赌博案(4次赌博处罚记录)、徐某盗窃案、徐某某非法经营案、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汪某某污染环境案、涂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等多起案件,获得缓刑结果;代理章某债权转让纠纷案、柯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余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曹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张某离婚纠纷案、项某某、黄某某借贷宝案等,均获得当事人满意的判决结果。办案思维缜密、逻辑性强,认真、负责,擅长刑事辩护、劳动争议解决、交通事故索赔、离婚纠纷、债权债务处理,另外,对于法律文书、合同起草审查相关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秉承“诚信为本,业精于勤”的宗旨,为每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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