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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更新时间: 2019-12-27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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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客观要件包括客体和客观方面。职务犯罪的客体一般有以下两方面组成。

        1.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常活动及公司财产。

        2.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及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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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汪世龙,上海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市玄武区政府法律顾问,只办刑事案件。汪世龙执业10年,曾服务于江苏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风控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财税法业务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2020年6月,汪世龙被南京律协授予优秀刑事业务奖。 擅长领域: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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