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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同居

更新时间: 2021-04-13 20: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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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非法同居,亦称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的形式包括: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公开同居关系之后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

1994年2月1日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即1994年2月1日后),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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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广东雄宇律师事务所

刘婉芬律师擅长于处理公司日常经营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及刑事辩护,曾成功为刘某某等涉黑案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办理取保候审,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已办理数百件相关的案件,善于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为其制定有利的诉讼方案.以达到好的诉讼结果,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欢迎来电阐述案情提问咨询!(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以搜索关注“晌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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