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8-09-27 12:49:19
律师语音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1万元至3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000元至1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实施细则,因此各省级立案标准有一定的差异。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