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家政公司介绍做保姆而受伤属于工伤吗
更新时间: 2018-11-13 16:01:08
律师语音内容:
如果是受家政公司的委派从事家政服务时受伤,应属于工伤。
如果是经公司介绍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则不属于工伤,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