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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6-01 18:14:02
律师语音内容: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给该罪名设置了两档刑期,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职务侵占数额较大就是该罪名的立案标准,那么该罪名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位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

贪污贿赂犯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3万元,所以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6万元,职务侵占超过6万元的就可以立案并追究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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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侵占罪中犯罪金额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要比照受贿罪、贪污罪数额标准(数额较大为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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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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