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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有哪些资料

更新时间: 2018-10-27 11:49:05
律师语音内容: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

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部门提供);

6、结婚证离婚证等;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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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

    房子还在按揭可以抵押贷款吗

    高发星律师

    不可以。首先,按揭中的房子是不能抵押贷款的。但是你可以找垫资公司为你垫资,将你的房子赎出来,然后再个垫资公司的钱,这样,你就有现金了。房屋抵押贷款对房屋有以下几个要求:

    1、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2、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

    3、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也就是房屋所处的位置。你可以对照,如果通过银行审核,可以贷款房产的70%。利率会比按揭高。

    如果很急的话,你也可以找担保公司为你担保,这样也会贷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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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听量:554
  • 1′8″

    公司房产抵押贷款流程是什么

    高发星律师

    1、借贷人向有推出厂房典当借贷的银行或借贷公司,咨询借贷事宜; 2、借贷人向银行提交规则的材料手续,提出借贷请求; 3、银行差遣专人前往厂房实地勘测;
    4、对典当厂房的价值进行评价; 5、借贷人处理厂房典当手续; 6、银行审阅后,则电话告诉借贷人前往银行签定借贷合同; 7、银行发放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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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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