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债权债务律师语音解答 > 欠款追讨律师语音解答 > 企业欠款起诉流程是什么

企业欠款起诉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8-09-11 14:41:47
00:00 38″

律师语音内容:

1、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交易合同、转账凭证或货物交易清单等证据。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需要到企业住所地或者合同约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企业)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 48″

    接到法院离婚传票不去会怎样

    盛新银律师

    没有正当理由不去法院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展开
    收听量:868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企业贷款流程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企业贷款流程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
  • 企业贷款流程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企业贷款流程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
  • 企业存货质押贷款流程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企业存货质押贷款流程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国企股改的基本流程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略)
    五、国企股改的难点简介
    1、产权界定难表现为资产来源复杂,既有建国初期没收的资本,私营及小业主的生产资料,也有不同主管部门之间的无偿调拨及企业隶属关系的变更造成的权属关系混乱此外,横向联营、服务公司、关联交易造成大量的资金、资产外流,形成财务悬案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国有企业的资本构成极为混乱
    2、资产评估操作难主要是评估工作量大,无形资产评估难
    3、兼顾企业的社会效益难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普遍采取企业办社会的模式,住房、就学、医疗、交通、购物一应俱全,股份制改造势必将这些与主业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将富余人员剥离,这就难以避免社会问题的出现
    4、企业债务包袱处理难
    5、离退休人员安置难
    6、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难
    7、剥离的资产管理难
    8、摆脱行政干预难
    9、内部职工持股难

  • 企业工伤认定的流程

    对于企业工伤认定的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众所周知,如果劳动者在单位中受到伤害,算工伤的,企业需要为其申请工伤认定。那企业怎么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企业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呢?企业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企业工伤认定程序的知识!
    企业工伤认定程序
    企业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办事流程:
    一、申请: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审核: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三、受理: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四、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五、送达: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六:行政复议: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七、行政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意事项: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1年。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有效。
    二、用人单位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即市区内市属以上企业。
    三、职工:必须是合法的劳动者。即男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女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劳动者(不含离退休人员)。
    四、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伤认定时限:即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六、送达时限:即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单位)。

  • 国有企业的收购流程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企业收购程序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

    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

    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符合《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解答律师
王禾杰律师

王禾杰律师

云南仁悦律师事务所

王禾杰律师,法学本科,从事法律工作4年,期间参与了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等诉讼案件,从事过小贷公司、物业公司法律服务业务。 王禾杰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认真理清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细致梳理案件中的证据材料,以充分正确的法律观点,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