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以及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需要注意的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一般限于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进行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若是对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相对于普通民事诉讼较小。原则上,它们只支持实际的物质损失。除交通事故外,一般不支持伤残赔偿、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
施政 律师 | 以专业铸就信任,以实力守护权益 专业背景与资质 施政律师是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及资深执业律师,毕业于著名的华东政法大学,获中国执业律师资格,拥有超过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凭借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已成为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与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知名律师。 执业经验与专长 施政律师的执业生涯以处理各类复杂、高标的额案件而著称,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为每一位委托人量身定制最优解决方案。 · 在刑事辩护领域,施律师精于办理涉及跨国因素的复杂案件。在一起跨国侵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他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说服法院,最终为被指控的委托人争取到缓刑判决,避免了牢狱之灾,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案件对个人及企业的影响。 · 在婚姻家事领域,施律师善于处理高净值人士的离婚财产纠纷。他曾代理一起争议夫妻共同财产高达数千万元的离婚诉讼,面对复杂的财产构成和对方的有力抗辩,他通过周密调查与出色庭审表现,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超过一半的财产份额,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与未来生活。 · 在商事合同与劳动争议领域,施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他不仅成功代理了劳动者与上海杨浦区某教育部直属985大学的劳动纠纷并胜诉,维护了普通劳动者的尊严与权益;也曾参与办理双方均为资深大型网络传媒公司的合同纠纷案,通过有力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为原告当事人成功追索足额合同款及违约金,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施政律师坚信,卓越的法律服务源于对专业的坚守和对细节的执着。他将继续以严谨的态度、丰富的经验和诚信的品格,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可信赖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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