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赔偿

更新时间: 2022-06-08 11:20:01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而造成的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附带民事赔偿的项目和赔偿标准是: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乘以六个月的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更多>

猜你还想看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00:59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 (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胡静律师
    4782次播放 2023.06.06
  • 保释金会退还吗 02:26

    保释金会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覃程律师
    54470次播放 2022.06.09
相关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视频 相关精选解答
抗诉期限

抗诉期限

1、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行监督。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抗诉的时限。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规范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中规定:“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应不予受理。”与此相呼应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中规定:“原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裁判生效二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检察院抗诉就没有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0次播放 00:00
砍伤人已经坐牢了还要用赔偿吗

砍伤人已经坐牢了还要用赔偿吗

砍伤人坐牢了还是需要赔偿的。 坐牢是刑事处罚,并不能免掉民事赔偿。 被害人、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在提起刑事诉讼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880次播放 00:45
非法经营罪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非法经营罪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倘若犯有非法经营罪的主体逝世,因其刑事责任已无法追责。 然而,对于其所引发的民事损害,仍可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若国家机关已经对该类违法行为正式展开了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而后才得知犯罪嫌疑人已经离世,那么针对这部分诉讼可以继续进行,仅需将作为主体的被告人替换为其合法继承者即可。反之,如果在犯罪嫌疑人生前,国家机关并没有就相关法律责任与对方开展附带民事诉讼,那么现今只需要重新启动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 至于民事赔偿方面,相关责任人的合法遗产也必须在赔偿范围内。

1374次阅读 2024-04-28

特邀嘉宾

任大文律师

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

  • 107

    视频

  • 90111

    播放次数

咨询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