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存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性质差不多的误区,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例如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是有时间限制的。下文将对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以及经济适用房可否买卖,有无条件限制的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济南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是自由的。济南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的房屋权人持房屋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经济适用房买卖的问题,也是很多经济适用房申购者关心的问题。要问? 根据国家规定是可以的,只是有一些限制性要求,而且每个城市的要求也不相同。 要明确一点,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1、合同是否有效应参照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关于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是否有效问题,有的当事人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规定是国家七部委的规章,不是行政法规,但是《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十一)条也明文规定“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该意见属于法规,效力高于部委的规章,且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应当认为是无效的。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在外商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和上市、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企业劳资纠纷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目前共有5名合伙人,律师及助理若干多人,绝大部分律师毕业于中国知名的法学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多年来,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了大量的诉讼与仲裁案件非诉讼案件,为客户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意见,其法律服务领域涉及国际贸易(进出口)、外商投资、知识产权、公司注册、公司收购与兼并、境内发行股票及上市、金融与保险、房地产、婚姻继承等。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市商务中心-天河体育中心,比邻世界知名银行、大型购物中心,交通便利。事务所设在高档写字楼内,拥有宽敞、明亮的办公场所和现代化的办公通讯设施,便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办案理念】:认为有品牌的律师团队必将是律师业发展的趋势!坚持专业致胜及灵活办案的理念。办事认真负责,始终把“高质、高效、满意、信任”作为律师团队的服务宗旨。 【办案特长】:擅长代理投资领域的纠纷,如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融资融券,期货投资、融资租赁、保理投资、合伙投资等纠纷,在公司非诉讼方面(如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等)也有相当的经验。 【办案方式】擅长根据不同的案件组成不同的专业研究小组进行探讨,把开庭前讨论定案机制及模拟法庭制度作为本律师团队最主要的核心竟争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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