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求偿权,又称财产求偿权,是指当物权的完整状态受到阻碍或者有受到阻碍的危险时,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执行某种行为或未能完全恢复产权状态。主要类型:1.要求返还恢复财产的权利。2.消除对索赔权的滋扰。3.消除危险索赔的权利。4.要求恢复原状的权利。物权请求的种类是根据对应人侵害物权人后采取的措施进行分类的,物权请求是物权的功能。
......物权人有权要求非法侵占其财产者归还,有权排除妨碍其行使物权的行为,消除对财产的安全威胁,要求加害人修复毁损的物权客体或赔偿经济损失。这些都是物权人依法享有的请求权。
......物权人有权要求非法侵占其财产者归还,有权排除妨碍其行使物权的行为,消除对财产的安全威胁,要求加害人修复毁损的物权客体或赔偿经济损失。这些都是物权人依法享有的请求权。
......解答如下, 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存在区别: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主体为物权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为占有人,二者有时并不同一。基础不同:物权请求权的基础为所有权或者他物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为事实上的占有。功能不同:物权请求权在于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使已为法律确认的物权关系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占有保护请求权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有,以使物的占有人继续保持其占有状态,维护社会和平安宁的秩序,并不涉及占有物权利归属问题。举证责任不同:物权请求权人须证明其享有相应的实体权利,占有保护请求权人仅须证明原本有占有的事实即可。是否适用除斥期间不同: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即归于消灭,而物权请求权并无除斥期间的限制。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侯玉平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仲裁、婚姻继承、合同等传统业务,兰州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教师工作多年,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执业,执业经历近二十年,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曾任律师协会理事多年,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2011年入选司法部优秀律师人才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执业经验丰富,办案技巧娴熟,值得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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