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的域外考察认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域外考察认定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374人看过
导读:夫妻共同债务的域外考察认定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若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则无论是以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域外考察认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域外考察认定是什么

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若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则无论是以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一、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

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有异议但无证据证明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时,一方应当证明举债的原因,如果能证明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离婚的时候不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平均分割的。个人债务需要个人进行承担。如果双方进行协议,只要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可以是口头协议,不管是债务还是财产,怎么进行分配,都是可以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夫妻债务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夫妻债务最新文章

遇到夫妻债务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