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某区,2018年至2019年期间,当地村民(原告)与某村委会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了纠纷。原告及第三人承接了村委会相关建设工程,自2018年5月起至2018年9月,原告与村委会共签订7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人与村委会签订3份《工程施工协议》。工程完工并结算后,村委会却一直未支付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魏雅雯律师就职于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执业,拥有厦门大学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还具备三级律师、心理咨询师三级、基金从业资格等专业能力。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女性律师特有的细致和敏锐,接下了这个案子。
魏雅雯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展开了工作。她先后5次仔细阅卷,对每一份合同、发票、结算清单等证据进行了深入分析。考虑到案件事实复杂,合同有效性存在争议,魏律师多次前往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为了确保代理意见的准确性和说服力,她撰写了5版代理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在庭审过程中,村委会提出了诸多抗辩理由,如合同无效、工程款重复计算、原告报账缺少必要材料等。魏雅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一一进行了反驳。她指出,虽然合同因原告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而无效,但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且双方进行了结算,被告负责人等也签字确认,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村委会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44750元,并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4972元,由被告负担。
魏雅雯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体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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