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曾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请求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信任被告,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均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原告无奈之下委托律师维权,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套贷出借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查明:法院查明案涉借款款项来自金融机构贷款转借。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借款合同有效,要求被告还款。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进行答辩。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款合同无效。本案中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所以案涉借款合同无效。
第二,欠款金额如何认定?
法院查明:法院结合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以及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进行认定。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被告应按照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还款。被告未进行答辩。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虽然借款合同无效,但基于双方确认的欠款金额以及实际还款情况,被告应归还549000元本息。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这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其次,借钱时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最后,遇到对方拖欠还款,要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套贷出借的借贷纠纷案件中,法院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但被告仍需归还54.9万元本息,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代理这个案子的,是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沈杰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一眼看出了套贷合同效力认定等问题的关键所在。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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