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化名)为自己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业。谁能想到,一场意外打破了平静。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化名)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了两名乘客,还协商线下付款取消了订单。结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也损坏了。
事故发生后,XX保险公司却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还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这可把张X急坏了,自己明明买了保险,怎么就不能赔呢?无奈之下,张X找到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马学兵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擅长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这个案子的关键难点在于,保险公司认为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属于营运,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而且保险公司还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了异议。面对这些难题,马学兵律师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了核心辩护逻辑。他指出,顺风车的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同时,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
经过马学兵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1.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了解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2.遇到保险拒赔不要慌,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
3.对于专业的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从法律角度为你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保险纠纷时,咱们不要轻易放弃,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案例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提供,他毕业于浙江大学,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马律师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用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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