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陈昆伟律师于2018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经验。他服务于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50xxxxxxxxx2014。其服务地区主要为泉州,联系地址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府前大道福溪小区C区58号。他的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业务,在刑事辩护、民事纠纷诉讼等方面表现出色,也精通非诉讼业务,尤其在企业法律服务领域,擅长公司合同体系的搭建与优化。
民间借贷案例
在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陈XX在2014年4月因资金困难向黄XX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2%,但未书面载明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后,陈XX拖延未还款近十年。黄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陈昆伟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被告陈XX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借条》这一核心债权凭证,结合原被告身份信息构建完整证据链,明确借款事实及债权合法性。庭审中,他提交《借条》等证据,清晰梳理借款事实,结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法院最终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陈XX偿还8万元借款及逾期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
债权人撤销权案例
在另一起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中,2016年至2018年,陈XX为他人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因债务人未履约,贷款公司仲裁裁决陈XX需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强制执行时发现陈XX与其丈夫黄XX将名下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林XX、陈XX夫妻。贷款公司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起诉,要求撤销合同、恢复房产登记、支付律师代理费等。
第三人委托陈昆伟律师应诉。庭审中,原告主张房产100万元低价转让,被告辩称实际成交价223万元且原告诉求已过诉讼时效。陈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一是房产交易真实合法,第三人按223万元市场公允价支付全款,有《房产买卖协议》等完整证据链;二是备案合同100万元是过户申报价,非实际交易价,交易价未低于市场价格;三是第三人购房时对被告债务不知情,系善意受让;四是原告无证据证明在起诉前一年知晓房产转让,撤销权除斥期间未届满。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贷款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陈律师成功帮助第三人保住价值223万元的房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