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证券领域,专业实力彰显
徐晓自2006年起在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该所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服务核心地区为上海市,还代理全国范围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海平路58号兰迪大厦。
典型案例: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来袭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王X(化名)作为个人投资者,于2016年9月因信赖被告安股份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披露的公开信息而买入该公司股票。后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曝光,股价暴跌,王X遭受数万元投资损失。王X认为损失由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的虚假陈述行为所致,遂委托徐晓律师及胡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标的方、独立财务顾问(某证券公司)以及审计机构(某会计师事务所)等四被告共同赔偿其全部损失。
精细准备,锁定胜诉可能
本案案情复杂,涉及新旧司法解释的衔接、多方责任主体的过错认定、损失因果关系的量化等多个前沿法律问题。徐晓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精细化的诉讼准备。他敏锐注意到本案诉讼时效将5月27日届满,为确保投资者实体权利不因程序问题丧失,团队在时效届满前(2022年3月11日)高效完成立案,成功为当事人锁定了胜诉可能。同时,本案关联到上海金融法院及上海高院已生效的“示范判决”,徐晓律师团队深入研究该判决,将其中关于实施日、揭露日、基准价、损失核定方法及各方过错责任比例的认定作为本案核心论点,提高了诉讼效率和胜诉概率。
有力抗辩,维护投资者权益
针对各被告提出的“无因果关系”、“系统风险及非系统风险因素导致损失”、“诉讼时效已过”等抗辩,徐晓律师依据《证券虚假陈述若干规定2022的相关规定,从“推定信赖原则”、风险因素的量化扣除、时效计算规则等角度进行了有力驳斥,并成功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损失进行精确核定。
胜诉判决,明确多方责任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徐晓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并参照上海高院示范判决的认定作出有利判决。全额支持投资损失,判决被告安股份公司向原告王X支付投资差额损失38,952.77元及相应的佣金、印花税损失。明确各方责任比例,被告安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某证券公司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某会计师事务所在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还采纳《损失核定意见书的专业结论,精准剔除因股市系统性风险等非虚假陈述因素造成的损失,确保赔偿金额客观公允,同时驳回了被告关于时效已过的抗辩。徐晓律师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职业道德,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此次胜诉正是他执业理念的有力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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