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哪些情况下不属于对肖像权的侵犯

哪些情况下不属于对肖像权的侵犯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6 · 1881人看过
导读:按照法律规定,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公开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等情形,不属于对肖像权的侵犯。
哪些情况下不属于对肖像权的侵犯

生活里,肖像权的事儿还挺复杂的。有时候,我们会看到有人用别人的照片做各种事儿,就会想这是不是侵犯了肖像权。但其实啊,并不是所有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况都算侵权。比如在一些新闻报道里,经常会出现很多人的画面,这就涉及到什么样的情况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问题。下面咱就来仔细说说。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使用

为了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不算侵犯肖像权。就好比学生在课堂上为了学习绘画技巧,临摹了某位明星的肖像画,这是出于学习目的,且在合理范围内,不构成侵权。再比如,科研人员为了研究面部特征,在学术报告中使用了一些人物肖像图片,但仅限于科研交流,这种情况也不侵犯肖像权。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使用

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构成侵权。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事件时,为了真实、全面地呈现事件,可能会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比如报道一场体育赛事,媒体拍摄运动员在赛场上的画面并进行报道,这是为了传播新闻信息,是合理使用,不侵犯运动员的肖像权。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使用

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构成侵权。例如公安机关为了追捕犯罪嫌疑人,在通缉令上使用嫌疑人的肖像,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法律秩序,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不侵犯嫌疑人的肖像权。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使用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构成侵权。比如在拍摄城市风景照片时,画面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路人的肖像,这是为了展示公共环境,并非以侵犯他人肖像权为目的,所以不构成侵权。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使用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不构成侵权。比如在宣传交通安全时,使用交通事故现场当事人的肖像,目的是为了警示公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这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不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

在了解了这些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情况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更复杂的问题。比如在使用他人肖像时,界限到底该如何把握,怎样判断是否超出了合理范围。要是遇到这些拿不准的情况,很容易引发纠纷。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以及该如何应对,让你在肖像权问题上心里更有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