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教育经历
丁婷律师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在正式成为律师前,丁婷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段经历使她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其独特的职业轨迹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备显著优势,能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执业理念与服务范围
丁婷律师秉持着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她在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主要包括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业务以及刑事案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她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民商事诉讼与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企业破产业务中,她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在刑事案件方面,她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同时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
服务客户与行业职务
丁婷律师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她还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目前,她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此外,她还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体现了她在法律行业中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
成功代理二手汽车欺诈案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本田飞度小型轿车一辆。合同明确备注“本车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汽车商承担车辆过户费用。委托人按约定足额支付了购车款,汽车商也完成了车辆交付及过户登记手续。然而,购车后不久,委托人发现车辆底盘存在漏油问题,经检测和司法鉴定,确认案涉车辆为重大事故车辆,汽车商在销售过程中未向委托人披露该关键信息。委托人就此事与汽车商协商无果后,委托丁婷律师提起诉讼。
丁婷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本案核心在于认定汽车商是否构成欺诈,制定了“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律师指导委托人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反驳了汽车商的抗辩主张。庭审中,律师充分运用法律规定,指出汽车商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二手汽车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汽车商返还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等。汽车商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的胜诉不仅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对二手汽车市场经营者起到了警示作用。
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农业公司向其采购玉米1000吨,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按约发货。2022年1月,双方对账确认薛XX实际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2022年1月7日,农业公司分三笔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转账共计280万元,该账户实际为被告二公司的备用金账户。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支付280万元货款及相应利息,同时要求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明确代理核心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实农业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薛XX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说明案件属于企业内部纠纷。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企业股东身份重叠、内部纠纷引发的买卖合同付款争议案件,法院的判决依法保护了农业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支付损失。
丁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代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民商事和刑事领域展现出了较强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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