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谁来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具有相对性,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因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签订的,借款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若出借人事先知道实际用款人且三方有相关约定,比如约定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那么按约定执行。
若借款人是受实际用款人委托借款,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且出借人知晓该委托关系,实际用款人可能需承担责任。
但如果实际用款人在借款过程中有欺诈、恶意串通等情形,导致借款合同效力受影响,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承担。所以通常先由借款人担责,有特殊约定或法定情形时,实际用款人可能担责。
二、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同,法律责任谁担
一般而言,借款合同的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借款合同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成立,借款人负有按约还本付息的义务。即便借款实际由他人使用,也不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责任。
不过,若出借人事先知晓实际用款人,且三方有明确约定,那么实际用款人可能需承担还款责任。若借款人还款后,可基于与实际用款人之间的约定或法律关系,向实际用款人追偿。
所以,通常借款人担责,但在特定情形下实际用款人也可能担责,且借款人担责后有追偿权。
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同,债务偿还谁负责
一般而言,借款合同具有相对性,借款人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即便借款实际由他人使用,借款人与出借人间的借贷法律关系不受影响。借款人还款后,可依据其与实际用款人之间的约定,向实际用款人追偿。
不过,若出借人、借款人、实际用款人三方有特别约定,明确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那么按此约定执行。若实际用款人构成债务加入,即其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实际用款人与债务人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在探讨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谁来承担责任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借款人承担责任后,能否向实际用款人进行追偿,这往往需要看双方有无约定及证据情况。另外,出借人在知晓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其当初的出借意愿是否会影响责任判定,在法律实践中也较为复杂。如果您在这类借款纠纷中,对责任承担的具体情形、追偿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良机。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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