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毒品辩护 > 律师为涉毒案被告人辩护,部分意见获法院采纳

律师为涉毒案被告人辩护,部分意见获法院采纳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128人看过
导读:在当今法治社会,毒品犯罪一直是司法打击的重点。九江市的樊梦怡律师凭借专业知识为涉毒案被告人辩护。她执业多年,承办案件超800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下面结合一起典型的毒品案件来了解她的辩护工作。
律师为涉毒案被告人辩护,部分意见获法院采纳

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身份

樊梦怡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自2012年开始在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1130,服务地区为九江,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一号中星商务大厦19楼。她不仅承办案件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还担任着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修水九江创业商会监事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调解员等职务,在法律行业中有着多元且重要的角色。

二、擅长领域与丰富经验

樊梦怡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工领域及经济纠纷等领域。其中,她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同时在建设工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各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全力争取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例之涉毒案辩护

以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为例。樊梦怡律师担任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2014年3月2日晚,冷XX、杨X在汉庭酒店516房间商议出资7000元向廖XX购买55克冰毒。次日凌晨,杨X在王XX陪同下付款,廖XX交付了一包重35克的冰毒。因数量和质量问题,王XX两次用冰糖冒充冰毒掺入毒品中,使重量变为49.11克。随后,廖XX在向日葵KTV被抓获,身上缴获冰毒8.99克;酒店房间内查获上述掺假的冰毒49.11克;王XX在酒店房间被抓获。此外,2014年1、2月期间,刘XX多次向吸毒人员陈X、周X贩卖海洛因共计0.84克。

四、辩护观点与法院判决

樊梦怡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两个辩护意见。一是从犯认定,根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毒品是其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所以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二是认罪态度,认为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认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因此未采纳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过,法院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他被告人也都得到了相应的判决。樊梦怡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辩护能力,虽部分观点未被采纳,但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的从轻处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