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与执业背景:法学学士开启法律征程
樊梦怡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2年起,她在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1130,服务地区为九江,联系地址在江西省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一号中星商务大厦19楼。她身兼多职,是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修水九江创业商会监事长以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调解员。
二、丰富办案经验:多领域深耕逾800件案件
樊梦怡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同时,在建设工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展现出其多元化的业务能力。
三、典型案例辩护:毒品案中为被告全力发声
在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樊梦怡担任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她提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且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2014年3月2日晚,冷XX、杨X商议出资7000元向廖XX购买55克冰毒,次日凌晨杨X付款拿到冰毒,后因数量和质量问题毒品被掺假。刘XX在2014年1、2月期间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
四、法院判决结果:部分意见获采纳体现专业
法院认为非法持有是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樊梦怡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他被告人也根据各自的犯罪事实得到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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