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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承担债务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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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727人看过
导读:主动承担债务即债务加入,指第三人以三方协议、双方协议或单方承诺方式履行债务人债务,且不免除债务人义务。一般符合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违规违公序良俗等条件,合同有效。生效后,第三人与债务人并存,债权人可要求其连带偿债。若合同有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可撤销,撤销后自始无效。
主动承担债务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

一、主动承担债务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

主动承担债务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一般情况下,若符合以下条件,主动承担债务合同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债务加入生效后,第三人与债务人成为并存的债务人,债权人可要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若主动承担债务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如欺诈胁迫等,受损害方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二、主动承担债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主动承担债务合同无效情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主动承担债务合同无效,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主动承担债务合同无效,如双方通谋以承担债务为名掩盖非法目的。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主动承担债务合同无效,例如为逃避法院执行而虚假签订债务承担合同。四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承担债务合同无效,像债务承担人与债权人串通,损害原债务人利益。

三、主动承担债务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主动承担债务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重大误解: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合同,比如对债务金额、债务主体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请求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可以请求撤销。如故意隐瞒债务真实情况或编造虚假债务信息。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当探讨主动承担债务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比如,若债务承担合同有效,新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原债务人的抗辩权,这意味着债权人的某些主张可能因原债务人的抗辩事由而不被支持。另外,债务承担后,从债务也会随之转移,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从债务除外。在实际操作中,这些细节可能会引发不少疑问。若你对主动承担债务合同的效力范围界定、从债务转移的具体情形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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