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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立案应选哪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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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4 · 1545人看过
导读:欠钱不还属民间借贷纠纷,立案法院选择规定如下:双方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管辖法院(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实际联系的地点),应向约定法院起诉;无约定则适用法定管辖,可向被告住所地(不一致时为经常居住地)起诉,也可向合同履行地(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人所在地)起诉。
欠钱不还立案应选哪个法院

一、欠钱不还立案应选哪个法院

一般而言,欠钱不还属于民间借贷纠纷,立案法院的选择有如下规定:

若双方有约定管辖法院,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管辖,应向约定的法院起诉

若没有约定,则适用法定管辖。原告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通常出借人所在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二、欠钱不还立案应选哪地法院

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也有特殊情况,若借款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且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向约定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若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三、欠钱不还立案选何地法院

一般而言,有约定从约定。若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应向约定的法院起诉。

无约定时,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是公民的,住所地为其户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也能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双方未约定履行地点,出借人要求还款,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可在出借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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