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他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
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这为他的法律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目前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担任着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重要职务,也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和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他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多个领域,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
在众多案件中,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格外引人注目。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辩护。在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被告人卢XX的两个行为存在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上,他主张借款冲抵和剔除第三方查询费用;在量刑情节辩护时,他强调卢XX具有自首情节,提交表彰材料说明其工作表现和家庭困难情况,还提及有立功线索。
虽然法院最终没有完全采纳程豪律师关于罪数认定和受贿数额扣减的辩护观点,但他的努力依然产生了巨大的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了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维护了程序正义,防止了冤错案件的发生。他关于“牵连犯”和“受贿数额”的辩护,让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地呈现在法庭面前,推动了法院审慎裁判,使判决理由更加充分、严谨。
更值得一提的是,程豪律师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最终被法院采纳,这成为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最关键法定情节。同时,他关于“退赃”的辩护意见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成为酌定从轻处罚的理由,直接影响了最终的量刑结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及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虽未被直接作为量刑依据,但向法官展现了被告人完整的形象,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让他在法律领域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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