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凭借超7年的执业经验,他成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副主任律师。作为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以及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孙律师积极投身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发展。
孙律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专注刑事业务领域。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方面,他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他办理刑事案件超300件,成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同时,他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相关专项服务。
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赵XX与他人合作从境外进口蔬菜粉原材料,包装后贴牌销售。2022年9月,陈X从赵XX处购买包装好的蔬菜粉销售,在蔬菜粉进入市场流通前,陈X委托鉴定发现蔬菜粉含西药止疼成分,遂报案。2022年10月赵XX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21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孙伟伟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他发现证明赵XX销售果蔬粉含西药成分的鉴定报告是陈X个人委托,案发后公安机关未重新鉴定。且赵XX销售的果蔬粉原材料经正规海关报关报检程序进口并检验检疫,认定其主观上具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证据不足。确定辩护思路后,孙律师指导陈X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因扣押果蔬粉已销毁无法重新鉴定,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仍缺乏关键鉴定报告。最终,2024年9月29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赵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在办理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中,孙伟伟律师团队总结出核心辩护点。一是有毒、有害成分鉴定问题,要关注鉴定食品与销售食品的同一性,以及鉴定标准、鉴定人资质、鉴定程序等是否合法;二是销售数额问题,需严格证据闭环证明实际销售情况,无法证实的批次应从总销售金额中扣除;三是当事人主观故意问题,直接参与生产人员一般明知食品问题,不直接参与的生产者及销售者是否明知则是辩护重点。
孙伟伟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他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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