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合并后由哪个还债
公司合并后,通常由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如果是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债务由吸收公司承担;若是新设合并,原公司的债务由新设公司承担。这是基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实践中,合并各方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公司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公司合并后债务的承担主体主要是合并后的公司,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和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二、公司合并后债务承担有什么
公司合并后债务承担规则如下:
合并形式:
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的债务由吸收方承担。
新设合并:新设公司承担原各公司的债务。
承担依据: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债权人保护: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总之,合并后的公司需依法对原公司债务负责,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公司合并时,债权人有以下权利和途径:
首先,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未履行此义务,可能影响合并程序。
其次,合并各方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再者,若公司合并后侵害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合并后的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要求其继续履行债务、赔偿损失等。关键在于及时行使权利,依据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利益,确保在公司合并过程中自身债权得到妥善保障。
在探讨公司合并后由哪个还债的问题时,我们知道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情况。比如合并前公司的隐性债务如何界定与承担,不同的债务性质在合并后该如何分配偿还比例等。若您在公司合并相关事宜上,对债务承担还有其他疑问,像如何确保合并后公司债务清晰、怎样避免潜在债务风险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明晰公司合并后债务偿还的各项要点,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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