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破产了还不起债怎么办
1.债务豁免方面:在破产那档子事儿里,有些债务能给免喽,这样债务人的负担就能轻点儿。
2.债务重组呢:跟债权人商量商量,把还款计划调整一下,像是延长还款时间,降低还款利率啥的,用更合理的法子把债给还喽。
3.资产清算这块:法院可能会把债务人的资产清算掉,用卖资产得来的钱还债。不过呢,会留着债务人以及他们扶养的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生活用品哦。
4.信用修复呢:破产的记录过段时间对信用记录的影响就会变小,债务人只要好好地做信用行为,就能慢慢把信用给修复好。
总之,个人破产后虽然债务是个大麻烦,但有好多办法可以试试,慢慢就能摆脱债务的负担。
二、个人破产无法偿债法律上有啥解决办法
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主要在深圳等地进行试点。在法律层面,当个人破产无法偿债时,一般有以下解决办法:
首先是债务清理。法院受理个人破产申请后,会对债务人的财产和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确定债务范围和可供分配的财产。
其次是债务豁免。债务人按规定经过一定考察期,在此期间遵守相关行为限制规定、如实申报财产等,期满后符合条件的部分债务可获豁免,但恶意债务、法定优先受偿债务等通常不在豁免范围。
再者是清偿方案。债务人需制定合理的清偿方案,按比例用现有财产或未来一定期限内的收入来偿还债务。同时,债权人也可通过债权人会议对方案进行表决。
需注意,各地个人破产具体规定和程序存在差异。
三、个人破产无法偿债法律上有何解决办法
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主要以深圳为试点。当个人破产无法偿债,可依《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解决。
首先,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将进入破产程序。在破产期间,债务人需如实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部分收入需用于偿债。
其次,会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豁免债务人必要的生活、工作财产,剩余财产用于按顺序清偿债务,如先清偿有担保债权,再清偿普通债权。
最后,经过一定考察期(深圳规定为三年),债务人遵守相关规定且未发现隐匿财产等行为,法院可裁定免除其剩余未清偿债务。不过,恶意逃债等行为不受此保护。
当面临个人破产还不起债的情况,这确实是个棘手的难题。首先要清楚,个人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就一笔勾销了。债权人依然有权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债权。在这种状况下,债务人可能需要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比如分期偿还等。若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那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要是你正为此事忧心忡忡,或者对个人破产后的债务处理细节还有疑问,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精准且有效的解决方案,帮你理清债务问题的头绪,找到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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