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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欠条只有一份能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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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1633人看过
导读:生效。书面协议(合同)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字、捺印确认后即成立、发生法律效力,不论是手写还是打印,或有几份。
手写的欠条只有一份能生效吗

一、手写的欠条只有一份能生效吗

生效。

书面协议(合同)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字、捺印确认后即成立、发生法律效力,不论是手写还是打印,或有几份。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手写的欠条几年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恳请人民法院维护之民事权益之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此意即指,若手书之欠条牵涉到民事权益之维护,则应自权利人得知或理应得知其权益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若逾越三年之诉讼时效期,人民法院将不予维护,除非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且存在特殊情形者,人民法院方可依权利人之申请决定予以延长。故而,手书之欠条在法律层面并未设定特定之“失效”时限,而是依据诉讼时效加以判定。若逾越三年之诉讼时效期,权利人恐将失去通过法院追讨欠款之权利。

然而,若欠条本身所涉之债务已超出二十年之最长保护期限,即便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人民法院亦可能不予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生效。

书面协议(合同)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字、捺印确认后即成立、发生法律效力,不论是手写还是打印,或有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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