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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商品可以享受出口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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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3057人看过
导读: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出口商品都能享受出口免税政策。但需注意,如果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归零或未能按计划回收外币收入,这些商品将不被视为出口贸易,而是国内销售,无法享受退税优惠,且需以出口销售额为基础计征增值税。
哪些商品可以享受出口免税

一、哪些商品可以享受出口免税

通常情况下,出口商品享有税收豁免政策,然而若是所出口的商品退税率归零或未能按照预定计划回收外币收入(这两种情形最为普遍),那么此类货物将不再被视作出口贸易,而是被认定为国内销售行为。这种转变所带来的直接影响便是无法获得退税优惠,同时须以出口销售额作为基础,换算成包含税额的总销售额来计征增值税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二、哪些商品房不能转让

以下为禁止进行房屋产权转让的情况:

1.采用出让名义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并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2.若该房屋的物业涉及司法诉讼行政处罚事项,并且经由司法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决查封,或采用其他手段加以限制,则均不得进行产权转让

3.如依据法律规定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时,房屋的产权转让亦受相应限制。

4.涉及多方共同拥有的房地产,必须得到其他共有权益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方可进行产权转让。

5.产权存在争议的物业,同样无法实现正常的产权转让。

6.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及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同样无法进行合法有效的产权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商品可以享受出口免税”,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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