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许可合同首次费用如何确定
专利许可合同订立后需要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首次支付的费用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的难度和费用确认,或者根据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二、如何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
裁决专利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请求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书,请求书应写明以下事项:请求人和被请求人的信息、请求的理由、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的信息、请求人和委托机构的签字盖章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二十五条
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应当提交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书,写明下列各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请求人的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三)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
(四)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五)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理由;
(六)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七)请求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有该机构的盖章;
(九)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请求书及其附加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专利许可合同首次费用如何确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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