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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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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1897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如何的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

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

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如何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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