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简易程序审理规定的案件有哪些

简易程序审理规定的案件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6778人看过
导读:简易程序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在对第一审案件的符合一些情况的可以通知简易程序进行办理,如当事人双方对案件没有原则上的分歧的、当事人哪方有责任哪方有权利比较清晰的、当事人对事情陈述基本一致且提供的证据相对可靠无需法院再行调查的案件。
简易程序审理规定的案件有哪些

一、简易程序审理规定的案件有哪些

司法解释以“列举式”的方法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立法予以细化,认为以下几种案件,通常应当作为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变更收养、扶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金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二、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规定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将以下五类案件排除在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之外: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发回重审的案件;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

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上级交办四个不同范围受理审查立案,都属有影响和一般普通的案件;而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的违法事件。所以,受理方式相对普通程序而言要简便,范围要窄一些。

立案手续办理也不一样,普通程序的立案程序,要限期由办案人员根据立案线索提出立案报告或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档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或集体研究决定,认为后果性质严重,且具有惩戒效应需给予处罚才审批立案;而简易处罚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批手续,现场检查中来不及办理立案审批手续。但对罚款应持慎重态度。

2、调查的内容、形式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的内容:一是对案件证据材料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二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轻移证据;三是对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有举证的义务。而简易程序调查取证比较简单,只要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 处罚依据,就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否则,对于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形式也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终结,要形成综合报告,分别作出处理意见,按照案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不给予行政处罚,由办案单位负责人签字生效;而简易程序不一定要适.用这种复杂的登记式处罚形式,当场发现当场处理。

3、处罚的幅度不同

普通程序:适应的处罚幅度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上,对个人五十元以上的罚款。适用听证程序对单位以五万元以上,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决定;而简易程序仅适用对个人五十元以下处罚,法人和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下的处罚或警告

4、结案的时间不同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结案时间一般是当场处罚,最长时效不超过三个月;而普通程序案件的结案时间一般为六个月,重大疑难案件经允许还可延长。

以上可以得知简易程序审理对比普通程序简化了许多,更甚之在有些纠纷可以口头起诉,并可做到当即审理,最长三个月简易程序的审理案件就可以审结,而简易程序也并不局限于民事案件,对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也适用简易程序办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判决执行相关

  • 5498次阅读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不受普通程序中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2024-02-28 1343次阅读
  • 2023.03.01 20649次阅读
  • 316次阅读
  • 法院简易程序审判流程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终陈词或双方代表最后讲话、合议庭商讨裁决及当庭宣判或宣布宣判时间。开庭时核实身份、介绍案情和审判成员,明确法律权益。调查阶段宣读起诉书、辩护词,举证质证。辩论阶段双方发表看法,最后陈词后合议庭商讨,当庭宣判。
    2024-03-18 1151次阅读
  • 2023.05.30 2785次阅读
  • 375次阅读
  •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规定为:可以由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申请转为普通程序;也可以由法院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主动转为普通程序,并通知各方当事人。简易程序一般指当场处罚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
    2024-02-27 1295次阅读
  • 2023.03.03 4305次阅读
  • 474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