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单中的关键细节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里,原告淮安某公司与被告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以微信下单、供货、对账的模式进行交易。2024年11月23日,双方进行书面对账,形成的应收账款明细载明,截至当日原告累计供货820840.91元,被告累计付款251239.50元,尚欠货款569601.41元,被告公司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马X签字确认。对账后被告陆续支付部分货款,2025年3月又订购8988.30元货物,原告交付后被告未付款。2025年3月20日,原告工作人员与被告合伙人张X微信对账,张X未对欠款数额提出异议。这一微信对账记录与应收账款明细相互印证,成为案件关键细节。该细节直接证明了被告欠款的事实,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发现细节的过程
周楠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对双方交易的各类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仔细查看了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应收账款明细等资料。在审核微信聊天记录时,注意到2025年3月20日原告工作人员与被告合伙人张X的对账对话,张X未对欠款数额提出异议,结合应收账款明细,确定这一细节可作为有力证据。同时,周楠律师还将微信聊天记录中的订单信息、送货记录与应收账款明细进行比对,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这样细致的审查和比对,周楠律师成功发现了这一关键细节。
围绕细节的准备工作
周楠律师发现该细节后,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第一步,将应收账款明细、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进行分类整理,按照时间顺序和证据类型制作详细的证据清单,明确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第二步,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多送货”抗辩,收集了双方交易以来的所有订单、送货单等资料,以证明原告供货数量和金额的合理性。第三步,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公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庭审交锋
庭审中,被告提出2023年11月6日原告多送了189855元货物,要求从欠款中扣除。周楠律师当庭出示应收账款明细和微信对账记录,指出被告在对账时未提出异议,且后续微信沟通中也认可欠款数额,说明被告对欠款事实是确认的。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足以否定对账单的证明力。面对周楠律师的有力反驳,被告无法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陷入被动局面。法官对周楠律师提供的证据予以高度关注,要求被告进一步解释为何在对账时未提出多送货的问题。
细节决定结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通过微信下单、供货、对账等行为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2024年11月23日的应收账款明细经被告公司盖章、被告马X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被告公司应当按照对账单确认的欠款数额履行付款义务。被告“多送货”的抗辩证据不足,不予采纳。法院判决被告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淮安某公司货款218589.7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马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正是周楠律师发现并利用对账单及微信对账记录这一关键细节,有力地证明了被告的欠款事实,使得法院未采纳被告的抗辩主张,全额支持了货款本金,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周楠律师毕业于苏大文正学院法学本科,是江苏普悦(盱眙)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凭借专业能力和细致办案,在盱眙本地积累了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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