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晚在某宾馆KTV内,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悄然发生。被告人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在宾馆门口,被告人持刀捅伤被害人左胸部,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而该被告人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这无疑让案件的走向变得更加复杂。
在此困境下,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的黄学良律师接手了此案。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2017-2018年,他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熟悉庭审流程、文书写作与案件办理规范。2019-2020年,他正式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
执业至今,黄学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保险合同纠纷、民商事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凭借这些丰富的办案经验,黄学良律师在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件时,迅速展开了一系列的工作。
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注意到被告人在案发后经他人规劝自动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这符合自首的情节。曾经在刑事领域大量办案的经历让他知道,自首情节对于量刑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他还了解到被告人系初犯,并且已经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在庭审过程中,黄学良律师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强调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他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事实认定、证据质证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辩护。然而,法院认为被告人系吸毒人员,使用器械伤人,具有人身危险性及社区不良影响,所以没有采纳黄律师提出的适用缓刑建议。
但黄学良律师精准把握自首认定、积极促成赔偿谅解、有效梳理从轻情节,这些努力并没有白费。最终,法院采纳了他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黄学良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专业为支撑,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虽然没有完全达成适用缓刑的目标,但依然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充分体现了律师在量刑辩护中的关键作用。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务实作风,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保护的伞,让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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